跨文化聖經
楊懷恩
五月下旬我參加四年一度的亞洲洛桑宣教會議。 150 名出席者中,來自澳門的只有二人;香港的,一人;臺灣,沒有。同行的一位華人差會同工承認,他們差會的工作仍以華人為主要對象;真正 跨文化的, 少之又少。我想起華福運動曾有五個五年計劃,第五個 (1996-2001) 就是跨文化的普世廣傳 ── 向各國各民傳福音。現在華福三十年了,不少華人教會仍在小圈子作業,跨不出去,如同因司提反事件四散的信徒一般 ( 徒 11:19) 。這究竟是我們的性格問題,還是我們的神學問題?談話間,我忽然醒覺,聖經本來就非常跨文化。
聖經原文不是一種,而是三種:新約是希臘文;舊約主要是希伯來文,部份是亞蘭文。(上帝的啟示,為什麼不簡單乾脆一點?)還有聖經的重量級人物,從亞伯拉罕、雅各、約瑟、摩西、亞倫、約書亞,到大衛、所羅門、以利亞、阿摩司、以賽亞、但以理、以斯拉、尼希米...一直到新約的彼得、保羅、路加,統統都有跨文化、跨地域、跨語言的人生歷程。
無疑,在舊約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外邦人的行為 ( 利 18:1-3) ,甚至不可與他們通婚 ( 申 7:3) ;在新約上帝要求基督徒別效法這個世界 ( 羅 12:2) 。但這種對聖潔生活的要求,卻不應被引用來為狹隘的民族和文化優越感背書。可惜從舊約到新約一直到今天,神的百姓不斷重複同樣的錯誤。
猶太人以為獨家壟斷了敬拜真神的權利,以為聖殿就是這專營權的 戳印 。司提反告訴他們,上帝從不窩居於一地一角,先祖當日在米所波大米、哈蘭、埃及、米甸等不同地方與主相遇,就是明證 ( 徒 7) 。彼得沒聽過大使命嗎?但他視外邦人為不潔,老死不相往來。直至連見三次異象,再加一次親身體驗之後,他才恍然大悟:原來神不偏待人 ( 徒 10) !
華人文化近年光芒萬丈,小城澳門的風頭也是一時無兩。當外來宣教士謙卑地學習我們的語言文化,矢志「活在我們中間」 ( 約 1:14) 之時,我們會否自我膨脹,以為「萬國來朝」是廿一世紀理所當然的大勢所趨,無視福音要傳給萬族萬民的大使命呢?
巴別事件帶來的文化民族大分裂 ( 創 10-11) ,唯有五旬節的靈 ( 徒 2) 才能癒合。世界正在競相建築更高的通天塔,互爭長短;但願教會每個人都成為跨文化的橋樑,消弭文化差異帶來的誤解,與各國各族各方各語言的民,一同高舉上帝的聖名。